关于市区无房户房产评估结果的公告

发表日期:2015-01-20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住宿管理

各相关购房户:

台州市教师公寓售房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台州市公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申购教师公寓的市区无房户的原购房产进行评估。现将结果给予公告,评估结果见办公系统内网。

由于部分市区无房户未提供房产资料或提供的资料无法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特通知如下:

一、请仍未提供房产评估资料或提供的资料无法进行评估的市区无房户,务必在124下班前提供房产评估资料(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交房时间证明各一份),经校教师公寓售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逾期不提供评估材料者,视同放弃购房资格。

二、根据台政办函[2014]45号文件规定,个人回购价=[(交房当年市场评估价个人当时所付购房款)/交房当年市场评估价现市场评估总价。市区无房户可以自行计算大致的回购价。

三、学校售房工作小组将核实市区无房户个人当时所付购房款的原始依据,由于量大、档案不齐全。各市区无房户在接到需要提供个人当时所付购房款的原始依据通知时,请给予配合并及时提供,避免拖延分房进程。

四、请各相关购房户仔细阅读评估表后面的说明,若异议的根据要求在124下班前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统一送交给台州市教师公寓售房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钟卫星老师   地址:临海校区行政楼111房间

 

16877太阳集团教师公寓售房工作领导小组

                                                                    20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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