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购房户:
经学校售房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沟通,台州市教师公寓售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退还放弃购房资格的预缴款,但要求签订放弃购房资格承诺书。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凡自愿要求放弃购房且要求退回预缴款者,在1月26日下班前将房产公司的收款收据交到学校教师公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海校区行政楼111室钟卫星老师,椒江校区行政楼125室王伟和老师),同时填写放弃购房承诺书、退还金额和银行帐号。学校汇总后交到台州市教师公寓售房工作领导小组,由其协调办理退款。
附件(点击下载):关于放弃购房户退还预缴款的通知
16877太阳集团教师公寓售房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