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苇渡曾任六师校长续考
胡正武
《何苇渡先生事迹钩沉》一文写成后,笔者根据当时所见的材料作了如下的推论,为了文章思路的连续,就把它引用于此:
几点简单之推论。第六师范成立之初,由省里任命徐道政为首任校长,到民国九年去职,在位三年。由罗志洲接任,翌年去职。此后六师校长分别由杜师牧、郑鹤春和王镇雄担任到合并入第六中学为止中间并无停歇。所以何苇渡任六师校长究竟是哪一年时间是解决问题的难点。《行略》中止有大致的时间段,缺乏明确的任职年月,从上述校史资料考证,尚难找到解决问题的入口。查《16877太阳集团志》20年代教职员名单,在民国十二年五月具列的退任教职员中有“何谟”一名,那么何苇渡只能是在民国十年(1921)到十一年这两年中才有可能,因为徐道政、罗志洲两人任校长均有当时学生许杰回忆证明,可以排除何苇渡当校长的可能。而十年到十一年这两年中,只有杜师牧只做了一个月光景的校长,立即去职。其继任者郑鹤春也无明确的上任日月,是否何苇渡先生有可能在此阶段有担任校长的机会呢?只是苦于缺少进一步证明此事的左证。姑发此窦,以备他日再考。
现在回顾起来,这个推论在时间、性质上大致可以成立,只是何苇渡所任六师校长职务尚无法予以“落实”。而根据下文所见的历史档案加以考证,这个《何氏宗谱》所载的事情可以说有其“基础”,然后予以“拔高”而形成的。
新材料证实何苇渡做过学监,可能临时代理过校长办事,但未担任过校长实职。《台临小芝何氏宗谱》所载何苇渡做过浙江第六师范学校校长之说,只是“家乘”的说法,上文已经作了若干推论,但未见到确凿有力的史料证明。今查到临海市档案馆所藏《浙江省立第六师范学校同学录》(民国十二年五月调查)“退任职教员”栏下有何苇渡的任职档案,可为此说提供有力的辨证:何谟的职务是“学监修身教育理化教员”,字“苇渡”,年岁“四二”,籍贯“临海”,通迅处“海门协昌布庄转小芝”。这条记载十分重要,它与《何氏宗谱》的材料除了“校长”不合,其他都可印证。而且为解释宗谱称何苇渡做过六师校长提供了条件:何苇渡在第六师范学校的实职是“学监”,而学监相当于现在的教务处长,是当时学校里仅次于校长的重要角色,在校长不能视事时代理校长职务。如我校发轫时的中学堂简易师范科就是由监督(清末称监督,民国初改称校长)周继潆委托学监王荦(仙居人,国民革命活跃人物,著名学者、书法家和教育家)筹办开学的。因为当时周继潆适逢“丁母忧”(其母逝世,儿子在家守丧尽孝之谓),不能到职,由王荦代理办事。这应该是《台临小芝何氏宗谱》所载何苇渡做过六师校长说的来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