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薪资及贡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5-14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各位教职工:

根据《台州市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台市委办发〔2012〕25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人才政策性兑现项目名称和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台人才办〔2015〕7号)及《打造最优人才生态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三十三条意见》(临市委〔2017〕70号)等文件精神,对高层次人才个人实行年度薪资及贡献奖励。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高端以上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特级专家、省高端专家、钱江学者、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人员(含培养期内)。

2、市杰出人才、市终身拔尖人才、届内市拔尖人才、市“500精英计划”入选人员、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含培养期内)。

3、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台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人才。

以上所述对象年龄要在65周岁以内(自开始享受待遇之日起3年内不受年龄限制),若户籍不在台州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协议,并确保每年在台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方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

4、特优以上人才(详见附件1),自发文认定当年度起,根据其年度薪资及贡献情况(指工资薪金所得,其它收入不纳入范围),5年内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年度贡献奖励(2017年9月14日之后评定的人才)。

二、政策依据

根据台市委办发〔2012〕25号文件规定:高层次人才在台州取得10万元以上年薪的(“500精英计划”入选人员10万元以上年薪不作要求),按其上一年度在台所缴个人所得税(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其他所得不计入范围)地方留成部分以工作津贴的方式给予等量补助,为期5年,属培养期(届)的高层次人才按其培养期(届)年限确定享受期限,超过5年或无期限的,按5年享受。

又据台人才办〔2015〕7号文件规定:原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量补助调整为高层次人才个人年度薪资补贴。

三、具体规定及申报要求

1.地方留成部分的范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是指临海市留成部分,而不是指省市二级留成部分。

2.本次兑现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申报要求:申请人需提供以下原件或复印件:(1)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学校最新岗聘在列教工不需提供);(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3)2019年度个人完税证明(省电子税务局注册打印或税务局现场凭身份证原件打印);(4)符合条件的人才入选文件复印件。

学校各部门请尽快通知符合条件人选,将相关材料于2020年5月19日前交到计划财务处(椒江临海均可)联系人:章老师660723,88660384。

附件1:临海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二O二O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临海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2017年修订)

一、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相当层次的国际大奖获得者

2.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相当于中国的“两院”院士)

5.国家高端以上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6.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或首席技术官

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领军人才

1.国家高端以上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

3.省特级专家

4.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省科技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5.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首席专家)

6.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高端人才

1.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要负责人(首席专家)

2.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

5.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

6.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技术能手

7.省高端人才;省“万人计划”人才;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8.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人员(含培养期)

9.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前三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IF设计奖、红点奖、IDEA奖等国际工业设计大奖获得者(须为设计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

10.台州市“500精英计划”A类人才

11.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特优人才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钱江学者”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省级“海外工程师”;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3.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至尊金奖获得者(须为设计人);浙江省专利金奖获得者(须为发明人)

4.杰出浙江工匠;省“首席技师”

5.台州市“500精英计划”B类人才

6.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五、高级人才

1.省技能大师;省工艺美术大师;省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省级一流学科(专业)带头人

2.台州市拔尖人才

3.台州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4.台州市级“海外工程师”

5.杰出台州工匠

6.台州市“500精英计划”C类人才

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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