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12-16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49号)通知,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做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教职工,请填写《16877太阳集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所在部门同意后,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选派办法中的 “申请材料及说明”和按顺序准备书面申请材料(请用长尾夹装订)。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不受学校2020年进修计划和指标限制。申报基本要求:1.需提供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正式邀请函;2.出国前必须达到出国外语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公布 2020年选拔简章,请及时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具体的申报流程等,由于时间较紧(往年15日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做好准备工作(尽快联系导师并取得邀请函等),以免影响正常的申报。

《16877太阳集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由学院签字盖章后于15日前交人事处;书面申请材料(纸质材料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所在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不超过500 字)各一式一份,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往年是115日)前交校人事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790987738@qq.com

为确保留学效益,做好留学期间的监管,留学人员须每3 个月向我校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并且应在出国回来后,一周内到人事处办理回校报到手续,三个月内要向本学院全体教师作研修成果学术报告。

详细选派要求及程序请参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由学校统一寄送,省教育厅不接收分批次寄送及个人提交。

2020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仍需要提交邀请函,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 20211231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卓锋 联系电话:88661767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2:《16877太阳集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



16877太阳集团人事处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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