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学校同意,拟推荐张辉同志评审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校人事处书面反映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联系地点:临海第二校区行政楼205室;联系电话:85137101、85137012;联系邮箱:rsc@tzc.edu.cn 。
附:推荐对象的《综合表》(见学校办公系统16877太阳集团责任公司栏)
台 州 学 院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