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2021010】

发表日期:2021-01-05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根据《16877太阳集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的规定,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化事项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现对我校1项拟转化科技成果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成果名称:离子液体催化胺类与不饱和酰胺类aza-Michael加成方法

成果类型:专利

转让方式:转让

发明人:应安国  李志峰,胡华南,杨健国,冯子娟

2.成果名称:一种制备二吲哚甲烷类化合物的方法

成果类型:专利

转让方式:转让

发明人:应安国  李志峰、杨健国、胡华南、高洁、泮丽亚

受让方:深圳市承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取得时间:202101

现金:1.0万元

发放时间20211

奖励人:杨健国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公示时间:20200105-20210126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姚俊

联系电话:88660364  



科研处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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