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 2021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3-22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关于组织申报 2021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分会: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理论与实务研究,全 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我省“双一流”和“双 高计划”建设,更好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经研究决定,开 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1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 位。
2.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 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 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3.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 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4.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 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 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 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 4), 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 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 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 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 1 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 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 1 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 加 2 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 2 人(含主持人);课 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 研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与各高校、各分会 协同组织实施。各高校和各分会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 省高教学会秘书处限额推荐申报立项,各高等学校常务理事单 位限报 4项,理事单位限报 3 项,各分会限报 5 项。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1 年度 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 1)和《浙江省高等教育 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 2)。
3.由各推荐单位按质量优劣排序后,填写《课题申报汇总 表》(附件 3)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学会秘书处。
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 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 50 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 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
四、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和分会负责结题验收 工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1 篇学术论文等相 关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 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 资格。
2.课题承担单位验收完成后,将验收结论汇总加盖公章后 统一寄学会秘书处或加盖公章电子版发学会秘书处邮箱,并将 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版及公开发表论文扫描件一份(重点课题需 要)发学会秘书处邮箱。
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 被取消。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 1 份(加 盖公章)书面材料给学会秘书处或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电子版发 送到学会邮箱。同时,《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 和《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提交电子版(Word 格式),文件名 为“2021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单位名称”。相关表格可在学 会网站(http://www.zjgjxh.cn)下载专区下载。电子版统一 发送学会秘书处邮箱:zjgjxh2019@163.com。材料邮寄地址:杭 州市文晖路 321 号教育大厦 509室,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 处(310012);联系人: 缪健美;联系电话:0571-88008533。
2.课题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逾期 不予受理。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1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
申报书
附件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 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 4:课题研究选题指南
附件 5:高校会员单位 2021 年度课题申报分配表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1 年 3 月 15 日
抄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1 年 3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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