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6877太阳集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台学院发〔2015〕8号)的规定和学校组织部《16877太阳集团中层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16877太阳集团组审字〔2019〕1号)的要求,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胡正武同志任16877太阳集团学报编辑部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报送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和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学报编辑部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胡正武同志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19年5月24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6-88660387,电子邮箱:shjc@tzc.edu.cn。
四、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长:潘世杰
审计成员:华英芳、黄华、蔡倩倩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予以监督。
16877太阳集团审计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