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表日期:2016-09-12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9月9日,在中秋、国庆临近之际,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台州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1、台州市中心医院职工冯尚志违反“牌局”规定问题。2016年3月16日,冯尚志在台州经济开发区某场所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受到行政处罚,收缴赌资。2016年4月,台州市中心医院党委给予冯尚志党内警告处分。

  2、椒江区前所街道党政办副主任尹学明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4年和2015年春节前,尹学明先后2次收受该街道公务用车维护定点单位台州市某汽车服务公司赠送的超市购物卡。2016年5月,椒江区前所街道纪工委给予尹学明党内警告处分。

  3、黄岩区行政执法分局干部周锦炎等3人违反“酒局”规定问题。2016年1月25日晚,周锦炎和同事陈彤、钟元勰在酒吧喝酒,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6月,黄岩区区级机关纪工委给予周锦炎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7月,黄岩区行政执法分局分别给予陈彤、钟元勰诫勉谈话处理。

  4、路桥区港航管理处副处长潘雄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上半年,潘雄斌在按标准调整办公用房与他人共用办公室后,未腾退原有办公室,其实际使用的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2016年5月,路桥区交通运输局党委给予潘雄斌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立即腾退多占的办公用房。

  5、临海市水利局城西水利站站长郭跃峰等3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2016年5月24日晚,郭跃峰和该局干部徐明晖、陈成接受浙江某公司徐某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消费。2016年6月,临海市纪委分别给予郭跃峰、徐明晖党内警告处分;临海市监察局给予陈成行政警告处分。

  6、温岭市坞根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陈玲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1月初,陈玲华接受该镇西里村非法采矿问题被调查人李某某安排的宴请。2016年4月,温岭市监察局给予陈玲华行政警告处分。

  7、天台县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文印部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该文印部先后三次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福利。2016年9月,天台县纪委给予该文印部原经理丁轶党内警告处分。

  8、仙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张真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4月24日,张真伟违规驾驶单位的考试用车处理私事。2016年6月,仙居县公安局给予张真伟行政警告处分。

  9、三门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真考等4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杨真考和该局移民办主任叶以孟、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主任陈德聪、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周可依在项目报批、验收、资金拨付过程中,多次接受某村安排的宴请,杨真考和叶以孟还收受该村赠送的土特产。2016年7月,三门县纪委给予杨真考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叶以孟、陈德聪、周可依诫勉谈话处理;三门县民政局免去叶以孟移民办主任职务。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关乎人心向背。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把解决“酒局”、“牌局”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都要严肃问责,一级抓一级,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紧盯突出问题、紧盯隐形变种的“四风”问题,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重要节点都要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强化“不敢”氛围。(台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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