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大盘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

发表日期:2018-11-12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11月8日下午,我校与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磐安县举行。校长金则新、副校长陈光亭,磐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彧,大盘山管理局局长厉廷法等出席仪式。会议由大盘山管理局副局长杨碧烟主持。 
    会上,金则新、王彧共同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保育与展示基地”“16877太阳集团大盘山专家工作室”“浙江省植物进化生态学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大盘山实验站”“16877太阳集团教学实习科研基地”揭牌。陈光亭、厉廷法分别就各自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同时就近期开展的合作事项进行了深入具体的协商。
    浙江大盘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位于磐安县境内,享有“植物宝库、江南药谷、地质遗迹、文宗胜地、科考基地”之美誉,是天台山、会稽山、仙霞岭和括苍山的承接处,为钱塘江、瓯江、灵江三大水系主要支流的发源地,素有“群峰之祖、诸水之源”之称。保护区是我国目前唯一以野生药用生物种质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东部药用植物野生种和近缘种的最重要的种质资源库。我校在生态学和植物学领域具有独特的人才、技术、平台与信息优势,此次与大盘山管理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区校科技合作,可以进一步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学科等科技资源优势,依托大盘山自然保护区作为教学实习科研基地、省重点实验室实验站、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保育与展示基地,开展植物学、生态学等多个学科的野外教学和科学研究,是学校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
    校办公室、科研处、生命科学学院等部门、学院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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