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出台《意见》重点支持我校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发表日期:2018-12-05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研究室

日前,台州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推动高等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结构布局、发展质量、教育资源、产教融合、数字高校、校园建设、管理体制等七方面,就推动我市高等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为我校绘就了“申硕、升格、创一流”新三步走的宏伟蓝图。

《意见》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高教强省战略一脉相承,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提出要立足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新时代美丽台州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内涵发展、开放发展、融合发展、跨越发展的基本原则,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力争到2022年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跻身全省第二方阵;到2027年高教整体水平跻身全省前列,基本建成高教强市;到2035年形成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高等教育体系,全面建成高教强市。《意见》进一步提出优化结构布局推动统筹发展,坚持质取胜驱动内涵发展,全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开放发展,产教深度融合驱动特色发展,建设“数字高校”助推裂变发展,建设美丽校园推动绿色发展等创新举措,每条措施都具有很强的时代感和针对性。

《意见》重点支持我校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为我校描绘出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即按照202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22年整体办学水平进入省内同类高校前列,2027年建设成大学,2035年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意见》对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专业(群)建设、人才集聚、开放办学、产教融合、师德师能提升、校园数字化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我校发展予以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同时决定连续3年每年给予我校1亿元“申硕”专项经费支持,“申硕”成功后继续每年给予8000万元申办大学专项经费,尽全力推动学校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意见》目标明确,举措有力,保障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打造校城共同体,补齐高等教育短板,建设高教强市的坚定决心和非凡魄力,对我校建设发展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据悉,在《意见》出台过程中,我校有关领导全程参与顶层设计和讨论,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起草工作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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