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评台州市“枫桥式”安全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发表日期:2019-04-04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4月4日上午,台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经文保工作会议暨深化“枫桥式”安全单位创建工作部署会。会上,宣读了《关于2018年度全市创建“枫桥式”安全单位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我校被表彰为全市“枫桥式”安全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仅10家单位入选),保卫处处长杨启富代表学校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5月,我校被列为台州市创建“枫桥式”安全单位试点单位。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校务会议专题研究并通过了《16877太阳集团创建“枫桥式”安全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由校保卫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广泛宣传,密切配合,以源头治理为关键,常态化聚焦“矛盾不上交”;以强基固本为依托,专业化推动“平安不出事”;以联动融合为引擎,多元化促进“服务不缺位”;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枫桥式”安全单位创建工作。

通过创建“枫桥式”安全单位活动的开展,我校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达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安全稳定工作预期目标。 接下来,我校将继续深化创建“枫桥式”安全单位,不断推动“枫桥经验”在我校落地生根、创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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