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三届台州市青少年英才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09-11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

校内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台州市关工委、教育局、科技局、团委《关于评选第十三届台州市青少年英才奖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力弘扬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增强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立志为台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加快推进台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二、评选范围       

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创业、文学艺术、体育竞赛、教书育人、思想道德教育、新闻宣传、政法等工作和学科竞赛中涌现出来的35周岁以下优秀青少年,成果取得时间限于201310月至20159月。

三、评选标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表现突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应用推广方面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或表彰者。

2.在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方面,注重品牌质量、节能减排、弘扬新时期企业文化,开拓创新,成绩显著,为企业创造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或表彰者。

3.在从事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知识教育工作中,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有创新、有建树,成绩显著,获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者。

4.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在各类学科、竞技比赛中成绩突出,在国际或全国大学、高中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成绩名列前三名的学生。

5.在文学、艺术、体育等领域,创新、创作(表演)具有时代特色、弘扬主旋律的作品(项目),技艺精湛、成绩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表彰者(竞技比赛获省级以上前三名)。

6.在新闻媒体出版领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作刊载(播)有鲜明时代特色、社会影响较大的作品,得到省级权威部门奖励或表彰者。

7.依法办事,执法公正,成绩显著,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优秀政法工作人员。

8.刻苦钻研技术技能,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并在省级及以上技术技能比赛中成绩优异的技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

9.在农业产业化,农民致富奔小康进程中有重大科技发明,成果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青年农民。

四、推荐名额

本届青少年英才奖共评选50名,分青年组和学生组,各设一、二、三等奖。全校共推荐3名候选人参加台州市评选。

五、推荐方法

1.采用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被推荐人需填写《第十三届台州市青少年英才奖推荐表》, 贴二寸照片一张,并附获奖证书和成果复印件。推荐表中主要成果和事迹一栏要求内容真实,事迹突出、文字精炼,打印清楚。推荐表由推荐部门初审同意后盖章上报(需同时上报推荐表电子文档)。

3.学校将组织评审组,根据被推荐人的事迹、成果、奖级等,推荐候选人参加台州市评选。

六、推荐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5928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附电子稿,一式三份)送交校团委办公室。

地址:临海校区活动中心205,联系人:王  晔,联系电话:85137010,电子邮箱:121841967@qq.com

           

    附件:《第十三届台州市青少年英才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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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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