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党办发〔2009〕4号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搭建校领导与广大教职工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平台,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施“恳谈日”制度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和谐校园为目标,以“谈民生、解民忧、话发展”为主题,以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通过校领导与教职工面对面的交流恳谈,倾听群众呼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切实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
二、活动形式
1、定期恳谈。学校原则上每月举办一次民主恳谈活动。活动前,学校办公室提前在校园网主页“16877太阳集团责任公司”栏内发布活动通知,告知教职工恳谈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
2、开放恳谈。民主恳谈面向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分专题恳谈和自由恳谈。专题恳谈重点针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事先由学校办公室征集话题。自由恳谈主要通过“拉家常”等方式,与群众沟通感情,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3、定员恳谈。每次民主恳谈时,邀请一名或若干名校领导参加,同时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对于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量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说明原因。恳谈会结束后,由学校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作出答复,再发放《教职工意见反馈单》进行反馈。
三、活动安排和要求
1、民主恳谈活动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负责活动的计划、协调、记录、督办、反馈和总结,工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宣传。
2、民主恳谈时,要认真听取教职工的呼声和意见、建议,耐心细致地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对不属于学校管理范围的事情,也要做到耐心听取、详细解释,同时告知群众正确的表达渠道,务求群众满意。
3、建立活动登记和反馈制度。教职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意见和建议要逐条登记在案。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要跟踪办理,有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反馈。对教职工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召开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