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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省“群体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荣誉

作者:李新    新闻来源: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0-08
    浙江省体育局日前公布了2014-2017年度浙江省群众体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评选结果,我校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榜上有名,荣获省“群体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荣誉。
   
我校群众体育工作在校党政和体委领导下,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全民健身条例》,在开展校园群体活动、促进全民健身锻炼等方面工作扎实,成果突出,有较强的影响力。大力推进公体教学改革和群体活动,形成融教学、训练、社团、竞赛于一体的教学和评价体系;全校性群体活动风生水起,学生球类联赛或单项比赛、二级学院运动会等体育赛事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参与面广,有力促进了校园文化建设;“阳光体育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了体质测试、体育课程、阳光长跑、体育俱乐部等全智能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模块多功能全,在全省高校处于领先地位。
   
2014-2017年,学校10多支运动队在全国和省级各项比赛中共获金牌130枚、银牌114枚、铜牌91枚,成绩斐然。教育学院重视校地合作,先后与国际田联地区发展中心、浙江鸵鸟足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台州市体育局及台州各地中小学合作,建立多个校地校企合作基地,为台州市体育局、路桥区体育局等编制《“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台州市国民体质监测等工作,为体质监测提供人才资源和技术平台,为市残联提供运动康复和训练服务;热心为国家及省市各级各类比赛提供裁判服务及体育舞蹈、舞龙舞狮、健美操、武术等表演,在省市内外赢得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省大学生体协负责人曾以“16877太阳集团是全省地方性高校体育工作的一面旗帜”来评价我校的群体工作。
本次获奖既是对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以往工作的肯定和褒奖,更将对今后我校群体工作起到很好的鞭策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