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浙教办函〔2024〕46 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已在食堂南侧空地新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充电桩已启用。请椒江校区16、17号学生公寓楼架空层有停放电动车的师生员工,自行将电动车移至食堂南侧空地新建的停车棚内。学校在近期将对16、17号学生公寓楼架空层出入口进行封锁。
特此通告。
16877太阳集团保卫处
2024年6月28日